【导语】:《漳州市个人住房政策(组合)性贷款申请表》以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征信报告等...
申请贷款时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未特别注明的均指原件)
(一)《漳州市个人住房政策(组合)性贷款申请表》原件二份,各附: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在贴息贷款运行阶段需面签《漳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告知单》)。
(二)身份证(申请人、配偶、共有权人均需提供)。
(三)户口簿(申请人、配偶、共有权人均需提供)。
(四)还贷卡(银行一类储蓄卡)。
(五)结婚证(未婚者面签无婚姻登记具结书)。
(六)征信报告(申请人、配偶、共有权人均需提供)。
(七)查房信息:申请人家庭在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含申请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查房信息,除房改购房外应体现本次所购、建住房,大修自住房不需提供)。
(八)贷款用途材料:
1、商品房(一手)。购买自住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提供:
①购房合同;②购房发票(需符合最低首付政策);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申请书(证明书)。
2、存量房(二手)。存量房买卖交易提供:
①过户后《不动产权证书》(可由证照库调取);②存量房买卖合同;③税收完税证明(契税)、不动产权属转移涉税信息联系单(完税证明或涉税信息未显示住房计税价格的还需提供增值税发票);④已付款收据;⑤房屋竣工时间证明:一般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也可通过标明竣工时间的不动产权证或估价报告等有效材料佐证)。
3、拍卖房。购买拍卖房提供:
①过户后《不动产权证书》(可由证照库调取);②拍卖成交确认书;③交款凭证(已付款票据、缴纳成交佣金或保证金凭证);④房屋竣工时间证明:一般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也可通过标明竣工时间的不动产权证或估价报告等有效材料佐证);⑤转入账户信息(拍卖行开具的缴款账号证明或申请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4、房改房。购买房改房提供:
①过户后《不动产权证书》(可由证照库调取);②出售剩余公房购房合同(或购买公房协议书等);③房改部门审批的单位公有住房出售价格核准表(或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等);④出售公有住房专用账户证明(或售房单位开具的缴款账户证明)。
5、自建房。建造或翻建自住房提供:
①建成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可由证照库调取);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由证照库调取,或《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③房地产估价报告二份(具备资质评估机构出具)。
6、大修房。大修自住房提供:
①《不动产权证书》(可由证照库调取,未办理两证合一的为《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②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具备危房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C、D级危房鉴定等级报告);③房地产估价报告二份(具备资质评估机构出具)。
备注:①[证照调阅]---省电子证照库建设过程中,若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照能调阅可直接办理,若由于数据不完整等原因调阅不到但确属事实存在的证照,仍可提供原件供核对办理;② [直系亲属参与还款]---职工可按本指南第二大点所列认定收入,收入不足需由直系亲属参与还款的,参与还款人须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有稳定的收入,无负债,无不良信用记录,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参与还款承诺函原件,并提供参与还款人个人信用报告、身份证、户口簿,材料要求同上同类材料。③ [退休年龄认定]---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中退休年龄按男60周岁、女50周岁认定。所在缴存单位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或集体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若自愿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退休年龄证明,可按照证明认定。④ [异地贷款]---详见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网“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公告”,除正常贷款材料外,异地缴存者应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部门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一年账户明细;缴存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⑤[表格下载]---相关表格均可从公积金业务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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