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漳浦县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第一,二类群体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第三类群体按照中级每人1200元、高级及以上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漳浦县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政策
1、政策依据: 漳人社﹝2025﹞12号
2、 奖补对象
为漳州市企业引入以下三类群体的各类社会机构、个人(包括自行招聘的企业):①户籍地在漳州以外的初次来漳务工人员;②本市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③经人社部门认定的技能人才(中级工及以上);
三类群体均需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上岗日期和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日期一致,申报时仍在岗在位。其中第一,二类群体全年稳定用工3个月以上,第三类群体需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上查询到,且稳定用工半年以上,上岗前12个月内都未曾在该企业工作,上家参保单位与企业不存在隶属关系。
企业可申请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人员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企业只能申请本单位自用员工的奖补。同一企业招用同一人员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3、 奖补标准
第一,二类群体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第三类群体按照中级每人1200元、高级及以上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当年度累计输送300人、500人、800人及以上的省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在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10万、25万、40万一次性奖补。
4、 申请流程
由用工企业在满足稳定用工条件后的3个月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奖补:
1.通过“漳州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申请,平台网址:https://zzmsjx.cn/
2.向企业营业住所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①《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申报审核表》(附件6);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引进劳动力花名册》(附件7);④本市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复印件;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企业引进劳务派遣人员的还需提供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
累计输送人员一次性奖补由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受理,省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在次年3月31日前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①《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申报审核表》(附件6);②《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累计输送人员汇总表》(附件8)。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5、 受理机构: 漳浦县劳动就业中心
6、 办公地址: 漳浦县绥安镇金鹿西路144号劳动大厦4楼就业中心业务室
7、 咨询 电话: 0596-3203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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