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漳州市决定面向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选拔引进一批教育类应届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选优生”)到漳州市学校工作,计划引进104名。报考人员可到高校招聘现场咨询及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为各高校校园招聘点。
漳州市2026届教育类“选优生” 选拔引进对象、要求
面向以下高校选拔引进优秀毕业生104名: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教育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上述毕业生均为2026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公费师范、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引进范围。对象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33周岁),必须在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后必须在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出站证书);硕士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制五年的不超过29周岁),必须在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对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年龄可相应放宽2周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拔资格。
(4)须于2026年12月底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和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26年12月底前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取消选拔资格。
(5)品学兼优,有支教或教师岗位实习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规定的体检标准,没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承诺在漳州市服务期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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