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漳州市2026届教育类“选优生” 选拔引进后,安排到市属和各县(区)录用学校工作,取得相应资格的博士、硕士,按规定聘任分别聘任为专技十级、专技十一级。
漳州市2026届教育类“选优生” 选拔引进待遇和管理培养
(1)岗位安排。引进后,安排到市属和各县(区)录用学校工作,取得相应资格的博士、硕士,按规定聘任分别聘任为专技十级、专技十一级。
(2)引进待遇。引进第1年,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大学本科生1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且引进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大学本科生1000元的生活补助。在漳购置房产,可选择首次购房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大学本科生10万元的购房补助或享受市(县)级人才公寓优惠政策(仅可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其中,一次性安家补助由市级财政支出;生活补助和一次性购房补助根据用人单位隶属关系,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以上人员工作未满10年,由于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辞职)的,无条件全额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购房补助及人才公寓。
(3)考核管理。引进到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聘期满3年,组织开展期满考核工作,表现突出且考核特别优秀的,纳入教育系统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或优秀教学人才培养计划进行跟踪管理;在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任;若所在单位尚无空余的编制或职称职数,可从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周转池”中统筹安排。
聘任期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聘期一年,延长聘期后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任合同。
(4)配偶安置。配偶如需随迁就业的,参照“人才团圆”计划由属地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予以统筹协调。
(5)子女就学。在漳工作期间,选优生子女统筹安排到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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