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漳州市龙海区拟开放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租赁补贴申领,申请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30日(仅限工作日上班时间)。
漳州龙海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租赁补贴申请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22〕8号)、《漳州市龙海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意见(试行)》(龙建规〔2025〕1号)等有关规定,龙海区拟开放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租赁补贴申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2023年2月以来,通过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申请且经审核符合漳州市龙海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暂未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或个人(已享受漳州市龙海区人才住房补助的,不得申请)。
二、申请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5月30日(仅限工作日上班时间)。
三、申请地点: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保障办
四、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需如实填写并提供下列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
1.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含声明和承诺及授权),该表在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保障办领取,或在漳州市龙海区政府网站下载并双面打印(一式壹份);
2.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主申请人持有的中国银行卡复印件;
4.提供龙海区《房屋租赁合同》或承租龙海区国有租赁公司运营管理住房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应当载明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和身份证、房屋的坐落和面积、租金标准、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等内容;
5.属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还需提供未享受漳州市龙海区人才住房补助的证明。
五、补贴标准
每月租赁补贴金额=保障住房面积×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补贴系数。
1.保障住房面积,按人均15平方米计算,申请人为个人的,按1.4人计算。家庭成员保障住房面积合计超过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计。保障住房面积应扣除家庭成员名下的自有住房面积。
2.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目前我区租赁补贴标准为4元/月/平方米。
3、补贴系数,按以下规定计算:
(1)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特困供养人员或城镇住房救助对象的,补贴系数为1.3;
(2)不属于本条第1项保障对象,但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或等于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规定的人均低收入标准的,补贴系数为1.0;
(3)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超过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规定的人均低收入标准,超出部分在40%以下(含40%)的,补贴系数为0.8;超出部分在40%以上的,补贴系数为0.6。
六、特别提醒(请务必仔细阅读)
1.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不予受理,请见此通知者相互转告。
2.为提升效率,让群众少跑腿,申请对象在申请时统一填写《漳州市龙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经审核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住建部门加盖公章后生效,从生效次月起开始计发租赁补贴。
3.《协议》期满,申请对象仍有住房保障需求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在协议期满3个月前向区住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未在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的,协议期满后取消保障资格并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再次申请的,应当重新轮候。
4.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漳州市龙海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6-6483965。
附件:1.通过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申请且经审核符合漳州市龙海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暂未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或个人名单。

长按扫描二维码获取
2.漳州市龙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领表。

长按扫描二维码获取
3.漳州市龙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协议。

长按扫描二维码获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龙海公租房】可获2025漳州龙海区公租房补贴申请方式,补贴标准、申请表下载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