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不可以,漳州新生儿入户申请(办事)条件是必须是漳州市户籍人员为其新生儿办理报户。
不可以,漳州新生儿入户申请(办事)条件是必须是漳州市户籍人员为其新生儿办理报户,外地户口不可以为其新生儿办理漳州户口。
漳州出生登记户口办理材料一览: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或监护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公安派出所登记新生儿户口以《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内容为准。对申请人提出以申请内容进行登记的,申请人需先到《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变更、更正换发新证后,办理出生登记。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1996年3月1日(含)以后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1996年3月1日以前出生的,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落户。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监护人或户主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婴儿父母双方均已死亡或父母双方均无抚养和监护能力或父母双方均下落不明经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随其办理户口登记,同时提供申请人系婴儿监护人的法律文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新生儿】可获州漳州新生儿生育登记办理指南、新生儿入户指南、重名查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