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可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自2022年7月1日起开启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
缴存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依照《漳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年满18周岁且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之前,已在我市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专户开户满24个月,并自开户后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灵活就业人员可参照我市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比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等符合规定的情形,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窗口申请办理提取。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其账户余额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灵活就业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办理销户提取:
(一)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
(二)已办理退休手续;
(三)个人账户封存停缴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
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须在贷款本息全部结清后,方能办理销户提取。灵活就业人员依第(三)项办理销户提取的,自销户之日起满一年后方能再次申请自愿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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