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辖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毕业校进行申请登记报名,回漳生报名办法已另行通知。
报名和录取办法
继续沿用2021年度招生报名和录取办法,实行“入学一件事”,具体如下:
(一)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学生(含回漳生)报名和录取办法
辖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毕业校进行申请登记报名,回漳生报名办法已另行通知。
1. 漳州一中芝山校区: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学生均可报名,采用“填报志愿、随机派位”方式录取。若填报志愿人数不足该志愿的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若填报志愿人数超出该志愿的招生计划,则进行随机派位录取。
2. 漳州八中(外语特色班):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学生均可报名,录取办法另行发布。
3. 其他学校录取办法:根据毕业小学所属区块填报志愿(毕业小学未纳入“多校划片”则根据户籍地址对应公办小学所属区块填报志愿)。采用“多校划片、志愿+随机派位”方式录取。若填报志愿人数不足该志愿的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若填报志愿人数超出该志愿的招生计划,则按照志愿顺序进行随机派位录取。若区块内小学毕业生总数超出区块内中学招生计划总数,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区块初中校就读。学区块划分具体见附件1。
(二)随迁子女报名和录取办法
随迁子女持父(母)在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的居住证等材料在毕业小学申请登记报名。按照《芗城市区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市区公办初中积分入学办法(试行)》(漳教初〔2018〕320号)要求,进行填报志愿和录取。
持有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居住证,但学籍不在芗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办小学的应届毕业生,由芗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三)台港澳侨及外籍学生报名和录取办法
台港澳侨及外籍学生持“大陆居留证明”“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等相关证件,在毕业小学申请登记。根据毕业小学所属区块进行“多校划片、志愿+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台商子女按相关政策落实学位。
(四)征地协议生
漳州三中、漳州三中分校征地协议生由龙文区教育局审核报送,漳州八中、漳州市玉兰学校(芗城中学)征地协议生由芗城区教育局审核报送。芗城区、龙文区教育局于7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征地协议生按协议优先录取。
(五)政策性优待入学申请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依政策向漳州军分区提出申请。
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的公安干警子女,台商子女,引进人才子女优待入学分别向市公安局、市台港澳办、市委人才办提出申请。
申请汇总表于7月20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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