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福建将于9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一系列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畴。
7月24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完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自9月1日起,将“取卵术”等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此举进一步优化完善了福建省医保领域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托举不孕不育家庭的“生育希望”。
据悉,目前福建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共17家。医保报销比例方面,不设起付线,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按项目价格先行自付15%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和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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