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启封”手续。
漳州灵活就业人员交公积金后再就业是可以的,但应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启封”手续。
漳州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
一.受理条件
职工在省内(不含厦门)工作单位变动,需将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
二.申报材料
1*缴存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经办人或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他人代办)需提供缴存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备注:在办理转移之前,若原单位个人公积金账户未封存的,应先办理封存(可网厅办理,原单位在本市的还可提供原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表》至原单位所在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封存)
窗口办理流程:
原单位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后,由个人携所需材料办理转移申请,本市内转移的至承办银行窗口办理,省内[除厦门之外]的转入至公积金窗口办理→工作人员收件、审批并打印审批材料,有提供新单位《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申请表》的至承办银行窗口办理转移账户启封→相关单证报单位入账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办理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A201-A212窗口
交通指引:(一)公共交通;
1. 龙江中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东)站”,现途经线路共8条,分别为11路、29路、A3路、B3路、K1路、K6路、702路、501路。;
2. 水仙大街“市行政服务中心(北)站”,现途经线路共11条,分别为11路、19路、30路、31路、32路、903路、B8路、K1路、K6路、702路、501路。;
3. 建元东路“市行政服务中心(南)站”。现途经线路共2条,分别为19路和V3路。;
(二)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入口位于龙江中路东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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