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漳州芗城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漳州芗城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期限:
按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年龄为准)。
申领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其中一项或两项同时申领的,均纳入补贴申领月数计算
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不得申请社保补贴情形:(1)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2)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的。(3)担任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4)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死亡的。(5)个人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6)其它应当停止享受社保补贴情况的。
受理时限: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机构:
1、申请人户籍在芗城区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或镇劳动保障所)办理。
2、申请人户籍不在芗城区,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过渡期内,已在芗城区申请过社保补贴的非芗城区户籍人员,仍到原受理机构(新浦路17号2楼)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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