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第一、二类参保单位,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参保单位住所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提交材料申请,第三类参保企业的申报时限为2022年10月31日。
申请材料
1.《2022年度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报审核表》(附件1)或《2022年度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报审核表(适用于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企业)》(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或参保单位性质材料复印件;
3.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打印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封控、管控区域内的参保单位无需提供);
4.参保单位可申请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人员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人事代理协议复印件(含人员花名册),同时对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5.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企业申请本单位自用员工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还需提供人员花名册,同时对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附件1、附件2请扫二维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企业补贴】可获漳州企业各类补贴申请指南、申领时间、条件、材料以及相关附件下载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