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在2022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至少1个月失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补助对象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在2022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至少1个月失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补助标准
按照每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申请审核流程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向营业执照登记住所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审核表》;
2.《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招用的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还需提供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协议复印件(含人员花名册);
5.高校毕业生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核实招用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是否符合要求,在该企业的失业保险参保开始时间必须为2022年且申请补助时为参保状态。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初审通过的名单进行汇总,形成《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情况汇总表》,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复审。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复审通过的企业名单通过政府或人社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情况汇总表》及《关于申请拨付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的报告》报市就业服务中心汇总。
市就业服务中心将各地上报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单和补助金额一并汇总上报市财政局。各县(区)财政局在收到市财政局划拨的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划拨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支出户,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财政局拨入的资金后应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参保单位账户。
各开发区(投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由于没有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一次性扩岗补助由市就业服务中心统一代发。
四、其他事项
1.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企业除本企业自用员工外,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等不列入该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人数,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申请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人员的一次性扩岗补助;
2.同一人员2022年先后在不同企业就业,若已有企业享受该人员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其他企业不再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五、受理期限
截至2023年1月31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受理机构
参保企业营业执照登记住所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龙海区地址:龙海区石码镇人民路55号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655962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企业补贴】可获漳州企业各类补贴申请指南、申领时间、条件、材料以及相关附件下载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