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漳州本地宝经济适用房专题为您带来漳州经济适用房申请等相关信息,希望能对您的经济适用房办理提供便利和帮助。

我要查询 : 经济适用房申请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

申请条件

1、具有市区城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

2、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3、家庭收入符合当年度市政府公布的家庭低收入标准。

漳州经济适用房申请的具体条件

漳州购买经济适用房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

1、家庭各成员收入证明(有就业单位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就业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证明)。

2、家庭各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

3、现住房情况证明。

4、申请人及配偶户籍若是在1993年后迁入漳州市区的,须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房改证明。

5、新就业的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就业合同和缴交社保证明。

6、教师资格证、残疾证、退伍证或转业证等其他相关证明。

申请流程

1、市住房保障办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的房源情况,包括户型、套数、位置及供应计划;

2、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领取《漳州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3、申购家庭夫妇的任何一方持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其他有关证明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漳州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4、申请人是在职职工或退休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按隶属关系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报市、区住房保障办;

5、申请人是城镇纯居民家庭的,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经街道办事处会同区住房保障办审核后,报市住房保障办;

6、市经济适用住房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购房资格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报公示。公示15日内有投诉的,由审核小组会同有关单位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申请登记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建立档案,出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通知书,并注明核准购买住房的面积;

7、在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量少、供需紧张的情况下实行轮候分配供应制。具体轮候分配方案由市住房保障办另行制定,报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核准后公布。

漳州经济适用房申请具体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通北街道办事处

地址:大通北路65号二楼

电话:(0596)2064956

山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解放西街

电话:(0596)7824724

西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博爱西道42

电话:(0596)205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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