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主要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连部分构成。本文为您介绍漳州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单位职工:职工上年度应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缴费基数。
1.机关事业单位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 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2164元/月、下限按4433元/月执行。
2.企业职工
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上限按22164元/月执行。
从2025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暂按不低于4043元/月执行。
缴费比例:按照缴费基数的24%缴纳,其中单位承担16%,个人承担8%。
按照单位16%+个人8%的缴费费率,养老保险缴费合计不低于920.2元/月(单位646.8元+个人323.4元)、不高于5319.3元/月(单位3546.2元+个人1773.1=5319.3元)。
3.灵活就业人员
2025年1月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4433元至22164元之间自行申报缴费。
4.城乡居民:
目前我省城居保省定个人年缴费标准12档(200元-3000元),对应政府补贴为40-200元,部分市县在此基础上增设缴费档次或提高补贴标准。选择缴费档次越高,对应的缴费补贴金额越多。
在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含一次性补缴年限,不含中断补缴年限和15年),每多缴费1年,每月增发长缴多得奖励养老金。
2024年漳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为200元/年.人,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40元/年.人。参保人员可在各统筹区的缴费档次范围内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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