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判刑、失踪、死亡、未通过资格认证等情况需暂时停止发放待遇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暂停业务。
受理条件:
判刑、失踪、死亡、未通过资格认证等情况需暂时停止发放待遇的参保人员
申报材料:
1*单位出具的暂停发放的函
2判决书或裁定书
法定时限:
受理后3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办理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B107-B108窗口
交通指引:
公交出行:搭乘11路、29路、A3路、B3路、K1路、K6路、702路、501路公交至新龙江中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东)站”;搭乘11路、19路、30路、31路、32路、903路、B8路、K1路、K6路、702路、501路公交至水仙大街“市行政服务中心(北)站”;搭乘19路或V3路至建元东路“市行政服务中心(南)站”;
自驾的办事群众,可从龙江中路东门进入地下停车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职工养老】可获2023漳州职工养老保险办理,恢复、补缴指南、查询入口、办事机构汇总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