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漳州龙海公租房申请主申请人具有龙海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属于中等偏下收入(财产)以下家庭等等,具体详见本文。
漳州龙海公租房申请指南一览:
受理条件
2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公租房
1.主申请人具有龙海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
2.属于中等偏下收入(财产)以下家庭(即: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6倍,且财产低于上一年度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2倍认定);
3.无房户或家庭成员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单人配租公租房
1.具有龙海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
2.年满30周岁以上;
3.属于中等偏下收入(财产)以下个人(即: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且财产低于上一年度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认定);
4.无房户或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家庭成员无机动车或只拥有一辆十万元以下的轻、微型客货机动车(不含摩托车、电动车)的,但纳入财产计算。以申请人提供的“机动车损失保险”或“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保险金额认定。
其他情况
配租公租房的个人或家庭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给予廉租住房保障:
1.主申请人具有龙海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
2.低收入(财产)保障标准(即:人均年收入低于龙海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且人均财产低于龙海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
3.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或抚养关系(以个人名义申请的,不受此限);
4.年满30周岁(以家庭名义申请、民政部门认定的18周岁以上低保人员、持有二级及以上残疾证的残疾人,不受此限);
5.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必须为无房)。
材料清单
1、漳州市龙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家庭信息、住房和资产查询委托书;
3、申请个人或家庭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4、上一年度收入状况具结书;
5、已婚的需要结婚证、其他的需要未婚状况具结书、离婚的需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6、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外来户口或1993年以后迁入龙海户口的需要去原户口所在地开具无房改证明;
7、有工商注册的需要开具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表;
8、拥有一辆十万元以下的轻、微型客货机动车(不含摩托车、电动车)的,需要提供的“机动车损失保险”或“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军烈属证、残疾证、低保证、宅基地证明、病历、死亡证明等材料)。
网上办理
闽政通APP:下载闽政通APP,点击首页的“全部”→“公共事业”→“公租房服务”→“资格申请”→“填写信息”,上传相关的材料→“提交”。
公租房APP:下载公租房APP,点击“我的-登录/注册”使用申请人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我的-头像”进入个人信息界面进行实名认证→“首页-资格申请”→“填写信息”,上传相关的材料→“提交”。
线下办理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
办理地点:漳州市龙海区石码街道各社区居委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公租房】可获漳州公租房申请指南,申请条件,材料,以及各区县公租房消息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