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漳州人才公寓申请需要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其中,产权型人才公寓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应签订不少于5年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应签订不少于3年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其他条件详见本文。
漳州人才公寓申请条件一览:
(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其中,产权型人才公寓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应签订不少于5年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应签订不少于3年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
(二)产权型人才公寓申请人须自申请之日起继续在漳工作满10年,其申请时的年龄一般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及以上(特级、A类引进人才可不受法定退休年龄限制);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视同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3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我市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按房改政策以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参加集资建房或购买过保障性住房,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公房)和人才引进的市级财政购房补助等政策。
夫妻双方均符合租售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由享受标准较高的一方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购一套人才公寓住房。
人才公寓租售政策与其他购房、租赁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已享受租房补贴的人才,在购买人才公寓交付后的次月,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漳州人才公寓申请流程
市级人才公寓由漳州人才发展集团根据人才公寓房源及人才情况,拟定分配方案,报经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后实施分配。程序为:
(一)申请登记。符合人才公寓租售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请审核。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漳州人才发展集团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步提交诚信承诺书
(三)资格审核。漳州人才发展集团对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入排序环节,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取消排序资格。
(四)综合排序。漳州人才发展集团对所有申请人进行排序,以申请人人才层次高的优先,从高层次人才到较低层次人才依次排序。排序结束后按照房源与申请人排序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五)配前公示。漳州人才发展集团将入围人选和排序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分配。
(六)公开选房。漳州人才发展集团会同人才、人社、住建等部门组织公开选房,入围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顺序一次性签字挑选房号。原则上一经挑选不得变动。
(七)签约备案。分配租赁型人才公寓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漳州人才发展集团与配租对象签订双方租赁合同,缴纳房租等相关费用,办理有关入住手续;分配产权型人才公寓的,配售对象持相关材料与开发建设单位签定购房合同
签约结束后,漳州人才发展集团将签约情况反馈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组织部门备案。
可直接进入申请入口,查看申请指南,申请条件,房源具体情况,房源优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