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漳州芗城区共济账户使用,使用人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渠道的“亲情账户”专区绑定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从而在医保电子凭证服务页展示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并使用该凭证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
漳州芗城区家庭共济医保使用需要先创建账户:
创建步骤
1进入家庭共济
操作步骤:关注“漳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公众号后,通过右下角“个人中心-家庭共济”完成跳转,根据提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绑定“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然后仔细阅读《家庭共济办理须知》后,点击“创建家庭共济”。
2创建家庭共济
操作步骤:进入创建家庭共济功能→填写个人信息,输入划拨金额(最多可划拨金额:医保账户余额-2000元)→点击“创建家庭共济关系”,确定创建。
注:在家庭共济账户设立之后,参保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均可以使用医保家庭共济账户资金。
1.哪些人可以把个人账户给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含职工和退休人员),可以“授权”的方式将个人账户资金提供给家庭成员使用。
2.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的使用人员范围有哪些?
答:使用人员为授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3.授权关系只能由授权人进行操作吗?
答: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须由授权人主动授权,授权人遵循自愿原则,新增使用人。授权人和使用人均可发起解除授权。
4.使用人可以同时享受多个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共济吗?
答:使用人可同时享受多个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共济。
5.个人账户授权共济使用后,会影响本人使用吗?
答:个人账户授权共济使用后,不影响授权人各项个人账户待遇的享受和使用。
6.跨省异地就医时,能否使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
答: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仅限参保统筹区域内使用,跨省异地就医待国家统一部署后开通使用。
7.使用人如何使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
答:使用人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渠道的“亲情账户”专区绑定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从而在医保电子凭证服务页展示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并使用该凭证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同时,可按照参保地提供的其他方式使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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