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漳州市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并处于正常发放状态的参保人员,每年认证一次,可线上认证。
认证对象
漳州市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并处于正常发放状态的参保人员。
认证时间
每年1月至12月需要
认证办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互联网认证渠道目前有:“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及闽政通app。
>>微信认证
>> 支付宝认证
>>闽政通认证
认证结果处理
对上年度未通过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并在村(社区)公示,待其补办认证手续后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金。
对不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核实后按照稽核及注销程序予以处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漳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养老认证】可获漳州养老金资格认证入口、认证指南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