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漳州市龙海区幼升小招生优待对象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及相关部门确认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不占当年的招生计划数。
2025漳州市龙海区幼升小招生优待政策
符合政策规定在施教区内居住的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E类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烈士、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子女,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及相关部门确认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不占当年的招生计划数。
(一)优待对象的认定
1.烈士子女
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烈士证原件复印件、住房证明等材料。
2.现役军人子女
须提供现役军人证、部队证明(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武装部审核确认)、军人与学生的关系证明(军人结婚证、军人配偶身份证、学生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住房证明等材料。
3.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须提供由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开具的英烈证明、因公牺牲伤残证明,警官证原件复印件,学生与其关系证明(结婚证、学生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住房证明等材料。
4.高层次人才子女(E类以上)
须提供E类以上高层次人才证明 (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家长身份证、户口籍原件复印件,住房证明等材料。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烈士、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子女
须提供家长所在单位(漳州市龙海区消防救援大队)证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或聘任合同、关系证明(结婚证、学生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材料。
6.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
须提供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相关证明、父母的结婚证、学生出生证明。
备注:若父亲(母亲)户口不在石码城区的,须提供父亲(母亲)在石码城区工作或经商的证明。
(二)学生就读要求
以上优待照顾对象,选择石码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少年儿童若户口不在石码,必须提供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石码城区工作、经商或住房产权的证明。
(三)优待认定时间
6月3日-6月20日
备注: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初幼教股、中教股登记审核,并填写《漳州市龙海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登记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